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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刑具。拷问囚犯的棍棒。
指夹棍。
引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:“凡杖,皆长三尺五寸,削去节目。讯杖,大头径三分二釐,小头二分二釐。”《明史·刑法志一》:“笞,大头径二分七釐,小头减一分。杖,大头径三分二釐,小头减如笞之数。笞、杖皆以荆条为之,皆臀受。讯杖,大头径四分五釐,小头减如笞杖之数,以荆条为之,臀腿受。笞、杖、讯,皆长三尺五寸,用官降式较勘,毋以筋胶诸物装钉。”
引清•魏裔介 《据实条奏疏》:“夹棍谓之讯杖。查得旧例一款,犯重罪赃证明白,抗拒不招者,众官员立明案验,方许刑讯。”
["①扶着走路的棍子。如 手~。拐~。②泛指棍棒。如 擀面~。禅~。③古代刑罚之一,用棍打。如 ~脊。④古同“仗”,恃,凭倚。"]详细解释
["①问,特指法庭中的审问。如 审~。刑~。~问。②消息,信息。如 通~。音~。~息。③告,陈诉:“夫也不良,歌以~之。”④中国西周时对俘虏的称谓。如 执~(意思是捉到俘虏)。⑤古同“迅”,迅速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