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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指抽厘捐。后亦泛指抽税。
原指抽厘捐。后亦泛指抽税。参见“抽釐”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直省厘局》:“咸丰 六年奏准, 盛京 兵餉支絀,现令店商於买货之家,照所买价值,每东钱百千,抽捐东钱一千。”
原指抽厘捐。后亦泛指抽税
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直省厘局》:“ 咸丰 六年奏准, 盛京 兵饷支绌,现令店商於买货之家,照所买价值,每东钱百千,抽捐东钱一千。”
["①把中间的取出。如 把信~出。②从事物中提出一部分。如 ~签。~调( diào )。~查。~头。~薪止沸。③吸。如 ~烟。~水。~泣。~咽。④概括。如 ~象。~演。⑤减缩。如 ~缩。⑥引出,长出。如 ~青。~芽。~穗。~纱。⑦用细长的、软的东西打。如 用鞭子~。⑧痉挛。如 ~搐。~风。"]详细解释
["①舍弃,抛弃。如 ~弃。~生。~躯。②献助。如 ~资。~献。~助。募~。③旧时献钱得官职。如 ~官。~纳。④赋税的一种。如 车~。房~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