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模糊查询,支持通配符和拼音查询, 帮助 。
同‘伏辩’。
亦作“服辨”。认罪供状;认罪文据。
引《唐律疏议·断狱·狱结竟取服辩》:“诸狱结竟,徒以上各呼囚及其家属具告罪名,仍取囚服辨;若不服者,听其自理,更为详审。”《清会典事例·刑名·刑律断狱》:“狱囚取服辩。”鲁迅 《呐喊·孔乙己》:“怎么样?先写服辩,后来是打,打了大半夜,再打折了腿。”
认罪状、悔过书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卷八五二·刑部·刑律断狱·狱囚取服辩》:「凡狱囚徒流死罪,各唤囚及其家属,具告所断罪名,仍取服辩文状,若不服者,听其自理,更为详审。」
["①衣裳。如 ~装。制~。②穿衣裳。如 ~丧。~用(a.指穿衣服、用器物;b.吃药)。③作,担任。如 ~务。~刑。~兵役。④顺从。如 信~。佩~。降( xiáng )~。~辩(旧指认罪书)。~膺(牢记在胸中,衷心信服)。⑤习惯,适应。如 不~水土。⑥吃(药)如 内~。⑦乘,用。如 ~牛乘( chéng )马。⑧姓。","◎量词,指中药(亦作“付”)如 两~药。"]详细解释
["◎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。如 分~(亦作“分辨”)。争~。答~。~白。~驳。~护。~解( jiě )。~论。~士。~证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