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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制对考绩优异的官员,交部核议,奏请给予加级、记录等奖励,谓之“议叙”。
指掌议叙之官。
清 制对考绩优异的官员,交部核议,奏请给予加级、记录等奖励,谓之“议敍”。
引清•朱珪 《吏部稽勋司郎中张君墓志铭》:“乾隆 庚子科举人,议敍八品京官。”清•谭嗣同 《先仲兄行述》:“以国子监生充实録馆誊録,议敍通判。”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惟四库馆誊録、议敍等职,多靳不令纳捐。”
清代官吏有功而交吏部核议奖励,称为「议叙」。
清制于考核官吏以后,对成绩优良者给以议叙,以示奖励。议叙之法有二,一加级,二纪录。又由保举而任用之官亦称为议叙,如议叙知县之类。
["①述说。如 ~说。~事。~话。~亲。~旧。②评议等级次第。如 ~功。~奖。~用(分级进用)。~擢(分级提拔,授予宜职)。③〈书〉同“序”。"]详细解释
["①意见,言论。如 ~论。提~。建~。②讨论,商量。如 商~。会~。协~。~案。~决。~价。③评论是非,多指责备。如 非~。恐招物~。④旧时文体的一种,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。如 奏~。驳~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