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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盛的饭食。
英sumptuous food;
旧时店主、雇主定期供店员、雇工以肉食,谓之“牙祭”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八回:“平常每日就是小菜饭,初二、十六跟着店裡吃牙祭肉。”
泛指偶或的好饭菜。
引郭沫若 《芍药及其他·下乡去》:“另外我已经买了好些猪肉,可以让他们大打一次牙祭。”
旧时店主、雇主供应员工饭菜。平日以素菜为主,每月初二、十六才有荤菜肉食可吃,称为「打牙祭」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一八回》:「平常每日就是小菜饭,初二、十六,跟著店里吃『牙祭肉』。」
“牙祭”一般指旧时工商业主规定对店员、匠师、徒工等以农历每月初二、十六各给一次肉食。此俗起于何时,尚难确考;为何称之为“牙祭”,食文化专家们说法也不一。但至迟明末清初已在南中国沿袭。清康熙、乾隆间人吴敬梓所写《儒林外史》之第十八回,对此已有具体描述:“平时每日就是小菜饭,初二、十六跟着店里吃牙祭肉。”不过,就宜宾而言,此俗早已不限于城镇商店,即使乡村农家历来也普遍如此。
["①齿(古代把大齿称为“牙”,现在“牙”是齿的通称,亦称“牙齿”)如 ~垢。~龈。~碜。~祭。②像牙齿形状的东西。如 抽屉~子。③特指象牙。如 ~雕。④旧时介绍买卖从中取利的人。如 ~商。~行。⑤姓。"]详细解释
["①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。如 ~奠。~礼。~灵。~典。~扫。②供奉鬼神或祖先。如 ~祖。~天。~祀。~灶。③使用(法宝)如 ~起一件法宝。","◎姓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