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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得吉兆。谓吉事相因。
重得吉兆。谓吉事相因。参见“习吉”。
引《左传·哀公十年》:“赵孟 曰:‘吾卜於此起兵,事不再令,卜不袭吉。行也’。”杜预 注:“袭,重也。”南朝•宋 颜延之 《皇太子释奠会作》诗:“献终袭吉,即宫广讌。”唐•柳宗元 《故温县主簿韩君墓志铭》:“又十有二日,龟策袭吉,祔于 咸阳 洪瀆原 先人之墓,礼也。”集注引 孙汝听 曰:“袭,因也。谓龟筮皆吉。”
因前卜不吉,却一再重卜而得吉。
引《左传·哀公十年》:「事不再令,卜不袭吉。」《文选·任昉·齐竟陵文宣王行状》:「今先远戒期,龟谋袭吉。」
重得吉兆。谓吉事相因
["①好,有利的,幸福的,与“凶”相对。如 ~利。~祥。逢凶化~。~光片羽(喻残存的珍贵的文物)。②吉利的日子。如 择~。③善,贤,美。如 ~人(善良,有才德的人)。~人天相。④中国吉林省的简称。如 ~剧。⑤姓。"]详细解释
["①趁敌人不备时攻击。如 ~击。~扰。夜~。偷~。侵~。②触及。如 寒气~人。“芳菲菲兮~予”。③照样做,照样继续下去。如 因~。沿~。世~。④量词,指成套的衣服。如 衣一~。⑤衣上加衣,引申为重迭:“~朝服”。“山三~,陟”。⑥合,和:“齐秦~”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