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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辞。谓告知,示知。
书信用语,敬称对方的来信。
引南朝•梁 任昉 《奉答敕示七夕诗启》:“臣 昉 啟,奉勑并赐示《七夕》五韵。”隋炀帝 《入朝遣使参书》三:“奉旨於 荆州 当阳县 境 玉泉山 陲,为建造伽蓝招提行道,图写地形,具以赐示。”
引《艺风堂友朋书札·王懿荣二五》:“赐示领悉,稍迟当向索取来呈閲。”鲁迅 《书信集·致姚克》:“所以此后赐示,可寄‘ 北四川路 底、内山书店转、 周豫才 收’,较妥。”
书信中敬称别人的来信。
请给予明示。
引隋·炀帝〈入朝遣使参书〉:「行道图写地形,具以赐示。」
拼音:cì shì,
意思是敬辞。谓告知,示知。
["①表明,把事物拿出来或指出来使别人知道。如 ~警。~范。~弱。~威。~众。~意。告~。指~。请~。②对来信的敬称。如 赐~。"]详细解释
["①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。如 ~予。~死。赏~。恩~。②敬辞。如 请~教。希~函。③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。如 厚~。受~良多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