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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刘伶的字。伶与阮籍嵇康等六人友好,称竹林七贤。尝作《酒德颂》,自称“惟酒是务,焉知其余”。后世以伶为蔑视礼法、纵酒避世的典型。
晋•刘伶 的字。 伶 与 阮籍 嵇康 等六人友好,称竹林七贤。尝作《酒德颂》,自称“惟酒是务,焉知其餘”。后世以 伶 为蔑视礼法、纵酒避世的典型。
引唐•韩愈 《送高闲上人序》:“僚 之於丸, 秋 之於弈, 伯伦 之於酒,乐之终身不厌,奚暇外慕?”唐•孟郊 《百忧》诗:“伯伦 心不醉,四皓迹难留。”宋•朱弁 《风月堂诗话》卷上:“东坡 云:‘诗文岂在多,一颂了 伯伦 ’。是 伯伦 他文字不见於世矣。”
后世以伶为蔑视礼法﹑纵酒避世的典型。
["①辈,类。如 无与~比。不~不类。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。如 人~。天~。~常。~理。③条理,次序。如 ~次。~类(a.条理;b.同类)。④姓。"]详细解释
["①兄弟排行次序。如 ~仲(指兄弟的次第,喻事物不相上下)。②父亲的哥哥。如 ~~。~父。~母。③对父辈戚友的尊称。如 老~。世~。④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三等。如 ~爵。⑤旧时对文章、道德足为表率者的尊称:“海内文章~”。⑥姓。","◎〔大~子〕丈夫的大哥。","◎古同“霸”,古代诸侯联盟的首领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