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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俗人死后每隔七天做一次佛事,称为做七。凡七七四十九天而止。
引明•汤显祖 《牡丹亭·遇母》:“空和他做七做中元,怎知他成双成爱眷。”清•王应奎 《柳南随笔》卷四:“或问:人死,每遇七日则作佛事,谓之做七,何歟?曰:人生四十九日而魄生,亦四十九日而魄散……曰:然则做佛事亦有益歟?曰:此俗尚也,愚夫愚妇之所为也。”
依据道教说法,人死后魂魄仍生,嗣后每隔七天,会散离一魂,做七即每隔七天祭悼亡魂一次,藉道士之力而使亡者魂魄不散,并超度仙界。
["①数名,六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柒”代)。②文体名,或称“七体”,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。③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,共七次,称“做七”。"]详细解释
["①进行工作或活动。如 ~活。~事。~工。~手脚(暗中进行安排)。②写文。如 ~诗。~文章。③制造。如 ~衣服。④当,为。如 ~人。~媒。~伴。~主。~客。看~。⑤装,扮。如 ~作。~功。~派。⑥举行,举办。如 ~寿。~礼拜。⑦用为。如 芦苇可以~造纸原料。⑧结成(关系)如 ~亲。~朋友。"]详细解释